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2010年中国水上运动会官方网站(以下简称“水运会网站”)由2010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主办,是面向全社会发布水运会工作信息、宣传水运会筹备、组织工作及重大赛事,宣传水运会举办地日照市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公共信息网。水运会网站域名为www.shuiyunhui.com。
第二条 为保证水运会网站正常运行,加强网上信息管理,规范网络运行程序,保证网站信息及时、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组委会各部室及各单位、社会各界在水运会网站上传递、生成和利用文字、数据、表格、图片、视频等各种信息,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信息范围和责任部门
第四条 水运会网站信息的来源主要是:组委会及其部室的工作情况,水运会竞赛及大型活动,国家体育总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体育局与水运会工作相关的信息,经过挑选审核的社会媒体对水运会工作的报道和反映。
第五条 水运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是可供社会公众查询的公开信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凡涉及水运会筹办工作中的秘密事项以及不能公开的工作和商业秘密等,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第六条 水运会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我国宪法内容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内容;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内容;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内容;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内容;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七条 水运会网站以新闻板块为主,设有组委会、新闻中心、媒体服务、招商推介、竞赛组织、比赛场馆、志愿服务、魅力日照等主栏目及其他栏目;有关栏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 水运会网站栏目内容由组委会各部室负责提供。各部室要及时提供信息,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把水运会网站办成展示水运会的重要窗口。
第三章 信息审核和发布
第九条 水运会网站的管理、功能开发和信息发布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组委会各部室负责本部室相关信息的采集、编写和报送,经组委会办公室核稿后,方可上网公布。重要信息及有关文件,须经组委会领导审签后方可上网发布。信息应署作者名,所有上网信息都必须保存备查。
第四章 管理与维护
第十条 组委会办公室负责网站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做好系统日志记录,监控网站运行情况;
(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三)保证水运会信息及时、畅通、丰富、准确。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