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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水上运动会滑水比赛暨全国滑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0-8-28 14:0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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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 8月29日至31日
地点:山东省日照市奥林匹克水上公园
二、竞赛项目
男子:花样、回旋、跳跃及三项全能、尾波、赤脚
女子:花样、回旋、跳跃及三项全能、尾波、赤脚
双人技巧、特技跳跃、三项团体
三、参加单位
(一)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均可组队参赛。
(二)若代表团未组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等可以有一个地方协会或俱乐部组队参赛,但需经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各省市体育局审核批准。
(三)参赛单位必须是中国滑水协会的团体注册会员。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国滑水协会会员,并进行2010年度注册。
(二)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1至2名,工作人员1名,参加老三项团体赛人数为6名,参加单项比赛运动员人数不限,每项目每单位限报3名。赤脚只比花样动作。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交竞赛委员会。
(四)参赛单位交通费和伙食费自理,比赛期间住宿和当地交通由大会负担。
五、竞赛办法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滑水竞赛规则和制定的竞赛细则进行。
六、竞赛器材与装备
(一)组委会提供SKI NAUTIQUE、MASTER CRAFT比赛拖船,使用自动巡航系统。
(二)组委会提供标准的水上跳台和码头设施。
(三)参赛人员自带水撬、拖绳、头盔、救生衣、保暖服等个人器材和装备。
七、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于2010年7月28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将报名报项表寄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和日照赛区组委会。
(三)裁判员和仲裁请于2010年8月25日,各参赛单位请于8月26日到山东省日照市奥林匹克水上公园报到。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证书。参赛运动员不足8名(队),按减2录取的办法录取名次给予奖励。参赛运动员不足3名(队)的录取1名给予奖励。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裁判员:
总裁判和副总裁判及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聘请。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
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左安门内大街8号
邮 编:100061
联系人:朱志娜
电 话:010-67113728
传 真:010-67112793
邮 箱:cnwaterski@yahoo.com.cn
2010年中国水上运动会组委会(山东日照)
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奥林匹克水上公园综合楼
邮 编:276826
联系人:刘俊
电话(传真):0633-8703033
邮 箱:qdjmliuju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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